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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召开2013年全市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7日 珠海刑事辩护律师  

2013年3月26日上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2013年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珠海市立法工作经验,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部署2013年立法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广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会上,市法制局、市公安局、横琴新区管委会分别介绍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体会。市法制局杨静辉局长在会上作了关于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的发言,深入结合市法制局自身工作实践,就近年来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谈了经验体会。

王广泉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珠海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战略期、关键期,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我市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本市工作大局推进立法工作;二是必须以科学的立法理念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三是必须坚持协同作战确保立法任务顺利完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在讲话中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从全市大局出发,提高思想认识,更新立法理念,严格执行计划,务必扎实完成全年立法工作任务。一是要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增强科学发展的制度供给能力;二是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三是要大力推进民主立法,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四是要着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合力,要将落实立法工作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和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考核范围;五是要做好法规、规章实施工作,建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增强立法实效性;六是要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为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金华对过去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市法制局等单位的立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表扬,并对今后的立法工作做了部署。

根据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案,提请初次审议《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等7件法规案,预备项目有《珠海经济特区会议展览局条例》等9件;政府规章应当完成的项目有《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6件,预备项目有《珠海市排水条例实施细则》等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