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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喜酒贪杯 醉酒驾领刑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6日 珠海刑事辩护律师  

近日,贵州镇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醉酒驾驶案。作为镇远县首例醉酒驾驶案件,此案备受社会关注,庭审当日,可容纳上百人的审判庭座无虚席,旁听群众包括驾驶员代表、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等。

据查实,被告人缑某于今年5月17日到祥云酒楼吃喜酒,席间因贪杯多喝了几杯白酒,后在酒楼门口准备驾车回家,转向过程中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继续驾车行驶,后被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拦获。经对缑某进行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94.9mg/100ml,对其血液经依法鉴定,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42.55mg/100ml。庭审中,缑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公诉机关发表公诉意见时呼吁旁听群众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切忌醉酒驾车。

由于没有先例,合议庭本着慎重的态度对待该案,参考其他地方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同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鉴于缑某醉酒后在公路上行驶的距离较短,路上行人稀少,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做出对缑某处以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的判决结果。当庭作出宣判,缑某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