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道斌 简评【最高法召开新媒体时代的司法公开座谈会】:精研正义法理,公正审判,保障人权,特别是尊重民权而拒当政治权力的打手,对最高法就是最好的形象工程,根本不用愁民众拥护和媒体曝光率。不断制造冤假错案,迫害人权,与媒体关系再好,也是不务正业。只顾作秀炒作,形象永远好不起来。
@五岳散人在最高法的司法公开与新媒体研讨会上,直接对最高法的院长说“你们那个500转可抓人的司法解释,是个极为糟糕的解释”,“民间与官方相对立的舆论场已经形成,所谓舆论引导作用不大,只能造成更大对立”。算是该说啥还是说啥吧
@侯昌林律师 单纯的司法公正未必能带来司法公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才是建立司法公信的必然途径,加强舆论宣传、拓宽沟通交流、提升公民法治意识也是司法审判的自然延伸。不可否认,司法公开的过程充满曲折,今天的探索难免要面对公众的各种猜测,但这不是回避的理由,也正是因为有不理解,才有沟通与解释的必要。
司法的阳光不仅要照亮法律的规则,更要温暖社会与人心。用更多样的方式走好司法的群众路线,用更开放的姿态培育社会法治文化,我们的司法公信力的建设才能扎实深入。
法官爱民: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提公信。召开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会透出最高法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的决心。
@陈有西: 另一个措施是努力提高当庭判决率,让公关司法无利用空间,既坚持了司法公正,司法效能,杜绝背后操作,又实质性保护了法官。
吃葡萄吐籽儿:大数据、大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核心隐私的案件流程信息均应该公开,即法院承办人与公众的信息获知差距只在机密信息。
@侯宁 领导到某监狱视察,观看犯人歌咏比赛。犯人集体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领导哭笑不得,说:“谁把这些接班人弄进监狱的”犯人集体回答:“群众建议,公安选拔,检察院推荐,法院任命。”出于礼节,领导还是鼓了掌。犯人们很高兴。又唱了一首【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领导当场晕倒。
@于建嵘 有朋友叫分析当下形势。我就乱说了几句:上在集权,有意治乱反腐,目的是救党;政界大佬各有利益和顾忌,观望为主;基层官员乐见明主,但动了福利,生了怨言;知识界继续分化,赞颂者有之,疑者众也,不合作为主流;普罗大众,叫好者众,斥者有,均是看客。愚见:自由须保障,法治可优先,民主要前行。